领导S.M已经13年的李秀满已经完全明白郑希夷要求签在S.M子公司的原因。 只有签在子公司,而且郑希夷做为第一大股东,才能让Sdius之类的公司安心,这就类似个人经纪公司挂靠在某个大型经纪公司下一样,因为郑希夷有自主权。至于为什么不挂在Sdius下,你们给三七分成吗?你们给49%股权吗?你敢给母公司股份的优先购买权吗?这样的条件下你们还给所有的资源吗?虽然S.M完全没有影视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