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来的目的就是把军火带回去,怎么也想不到和美国军方做交易也会被黑吃黑,他们可不希望面对这种生死决战。而且就算有这种想法,可他们注意到一个人,一个男人。那个男人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躲在掩体后开枪还击,而是以军人特有的步伐一步一步向前走着,对嗖嗖乱窜的子弹毫不在意。他的全身上下散发着一种让他们想掉头就跑的可怕气势。这种气势就连他们的首领都不及万分之一,能够拥有这样强大气势的男人,绝不是他们能够抗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