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提到:刘良峰,XX94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秦阳市越秀区小王镇政府办事员、小王镇政府科员,越秀区招商局副局长、局长,XX12年3月任秦阳市招商局副局长。 经查,XX94年9月,刘良峰在未满18周岁的情况下,为了符合吸收录干年龄,将出生年月由XX77年3月改为XX74年3月,并虚构秦阳技术学院行政管理大专班学历。 随后,从小王镇调到越秀区招商局工作后,XX07年至XX12年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