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差点儿吐血。一排排的全是繁体毛笔字。这还不说,靠,繁体就繁体好了,竟然还用特别繁复的字体写出来的。看上去倒是很漂亮,但是一个字儿也不认识。 我无奈地说道:“你给我这书我也看不懂,你还是拿回去吧。” 杨问说道:“你先带着,总会有看懂的时候。” 听他这么说,我也便无所谓地将这书收了起来。我掏出手机看了看,将近凌晨一点。明天还得上班,于是我辞别杨问,赶回家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