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测,如间之极法。 更有极法,如同苍业火,繁杂、恐怖到了极点,触及如烈火焚身。 在秦轩原本的认知内,所谓天之极法,应该繁杂、恐怖不输于苍业火。 力量,未必属于力之极法。 变化,不输于间之极法。 所见即天地,所经历的万般法则,皆是天道法则,而所谓的命运,也近乎是天命之中的一种。 若十三极法,每一种力量代表的是极致,可天之极法,却并不曾有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