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找辩方律师的原因是因为我们是朋友,在律政署的时候虽然见了面,但是很公式化,没有打招呼,我便想去找她打个招呼,我承认我也疏忽了作为控方证人,在案件开庭之前是不宜单独与辩方律师接触的,不过……我去找辩方律师没有想谈案子,我只是觉得作为朋友,这样子在法庭上对立有些……有些不好,所以我就问了她是不是一定要打这场官司。是不是一定要跟我唱对台,其他有关于案子内容的话题一概没有涉及,而辩方律师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