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顾念之。 “这最后一条证据,发生在十二岁的顾念之从何家生日宴会上失踪一个月之后。这证明了从何家带走未成年人顾念之的,正是她的亲生父亲!——跟我的当事人温大有和梁美丽毫无关系!” “也证明了我的当事人温守忆女士根本没有做假证供!” “终上所述,我认为我的三个当事人在这个案子里都无罪,希望法庭慎重考虑,还我当事人一个公道!” 金婉仪铿锵有力地结束了她的辩护陈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