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得不能再小。 律所地点在一座三十六层大厦里面的第二层,才有两个房间的小公司。 进去一看面试的人,得,还真是熟人。 就是那位曾经败在她手下的金大状。 当然,是这边的金大状,不是那边的金大状。 只不过那边的金大状在败给她之前,可是一流律所的大律师,后来是因为接连官司失误被辞退了,才到何之初开设的律所里工作。 而这边的金大状,明显跟那边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