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慢——”丁默存的辩护律师终于说话了:“本律师请求发言。” 法官:同意,请简短发言。 丁默存的辩护律师:一,我的当事人与辛苦在小学就是同学,一直视辛苦为大哥,对辛苦也一直言听计从,从小学开始,我的当事人就有家不回,混迹于社会,与辛苦的教唆不无关系,请法庭追究辛苦的教唆之罪;二,我的当事人虽然犯了入室盗窃之罪,所盗财物已经交给辛苦保管,虽然法庭未予采信,但在,被盗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