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长制,明洪武四年由朱元璋创立的制度,他本质是为了杜绝官吏贪污,每纳粮一万石或数千石的地区划分为一区,每区设粮长一名,由政府指派区内田地多、纳粮多的大户担任。 粮长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本区的田粮催征、经收、解运诸事宜。 当然,不要以为这是一个好工作。 就像大名府到北京城大约一千里左右,然而运输粮食,民夫队每天只能走五十里,路上就需要二十,如果遇到刮风下雨,那么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