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典型的犯罪团伙,王凡一番深思熟虑,最终定了两个。 一个在华夏,主要在边境行动,猎杀、捕捉国家特级保护动物,然后走私到欧美。 一方面是为公,打击他们,符合华夏政府的利益,迎合政府当下的政策。 既能让相关部门全力行动,又能一定程度上增强凡人科技的价码,影响华夏政府最终的决定。 另一方面则是出于私人的考虑。 对于这些人,王凡原本是有些痛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