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五点半,从安思瑶那里蹭吃完的夏煜,回到了自己的身体。 此时,他的咖啡馆工作,也已经完成。 换上原来的衣服,夏煜来到地铁站,上了地铁。 孔晗月所住的地方,距离咖啡馆有着较长的一段距离,在地铁上过去了十五分钟,夏煜到达了地点。 那是一个别墅区,不是平民的别墅,而是带着游泳池的别墅。 当然,比起安思瑶的别墅,这里已经平民得不能再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