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的凡人,这立场,自是摆的极正。 因为我是人族,所以人吃禽兽,便是天经地义!而禽兽吃人,就是天理不容,见之则灭! 这就是敌我之辨,种族立场! 方明前世,对那些将宠物性命,看得比人之性命还重要的,一向嗤之以鼻。 此世虽是神祗,但根基,还是在人道上,对这种事,还是看不过眼。 但既是神祗,不复为人,这十几年来,也学得淡漠,又对这二妖,有些兴趣,才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