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定婚期(1 / 15)

“微臣有事启奏!”

礼部林尚书执笏板上前。

“婚配之礼,人伦大道。皇帝大婚,乃国之隆礼。祖制,皇室诸王必十五选婚,出居京邸。况陛下乃天子,圣龄十六。臣已奏请太后,为祖宗嗣续计,为社稷生民根本计,以婚礼不宜过期为上佳。太后慈谕,先帝遗诏拳拳,望陛下早定婚期,择吉行礼!”

婚礼、婚礼,重在一个礼字。

明代婚礼之制严格遵循传统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