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而不是嫌疑人当晚的行踪。” 法者鸩嘴角抽搐了一下,继续说道:“当晚,被害人一家很明显是在家里吃的晚饭,在解剖记录上——” “反对。检控方现在根本就不关心被害人的尸检记录,检控方需要辩护方提出第三人存在的证据。” “……辩护方认为,现场之所以沾满了我的委托人的指纹,和之前我的委托人曾经多次到访做客——” “反对!还请对面的辩护律师搞清楚我们现在究竟想要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