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的结果才对!” “反对!但是这样没有办法说明多达七刀的结果!反击最多也就一两刀,七刀的伤口不管怎么说都不可能是正当防卫!” “反对!呵呵,公诉人,我这边有说过我要打正当防卫吗?没有错,我的委托人的确是在心慌意乱之下对着被害人连续戳刺了七刀,在这一点上的确是无法辩驳。但是,我在这里辩护的却是公诉方指控的‘互相斗殴’这个关键情节!现在互相斗殴的证据公诉方到现在还没有能够拿出来,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