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也就是所谓的强奸)?” “如果刑责年龄降低的话,性自主年龄也是应该相同降低。那么一个成年人若是和一个十二岁的女童滚床单的话,那么是不是也代表那个成年人无罪?因为法律师主张十二岁的孩子已经拥有了承担刑责的体力和智力,可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对不对?” “如果再根据有些少年犯十一二岁就曾经做出过很恶劣的事情来看的话,是不是还要把刑责年龄降低到十岁?以后成年人和一个十岁的女童滚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