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敲定这个事情。”看着白彩霞答应了下来,冯思哲也很是高兴,点了点头。 随后,冯思哲就回到了大湖县委,在县委书记的办公室中,孙书记,方县长,冯思哲三人敲定了鹏飞花生制品加工厂在大湖县的首批投资五十万元。 租用原县第三高中的场地加学生校,办公校,宿舍,操场,仓库,一年的租金为五万元,为了显示鹏飞公司要在这里大干特干不会走的想法,一付十年租金,这就等于是五十万元入了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