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来宣读。因为合同的条例有点多,我对这些又不是很懂,听得有点懵,不过大概意思还是听了出来,好像是龙爷起草的一份遗书。 遗书详述了龙爷过世之后,由箫媚来继任陈家的临时家主,负责打理陈氏产业,家族董事会成员诸如二叔公等一帮人负责协助箫媚管理家族生意。 这都是很常见的遗书内容,唯独有一条让我目瞪口呆的是,遗书中对箫媚作了一条很严厉的要求。就是箫媚担任临时家主期限是三年,如果三年内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