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同志说的与闽郡新议事会的合作原则,我想请问他一个问题:按照闽郡新议事会的法律,那个地主是不是无罪的?如果他是无罪的,那我们还折腾什么?我们折腾来折腾去,正义与公平的标准还是他们的,我们为什么要去努力?我们还革的什么命?” “如果在他们体系内的法律是合法的,但是不和情理,并且我们认同这个法律体系的判断。那么请问,我们和那些希望严守道德的党派有什么区别?只要有道德了,什么都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