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买强卖从来就不是容易的行为,针对E-song这样的非上市公司就更加难了,况且陈子迩个人持股超过四成,想要强行通过股东会做出与陈子迩本人意愿相反的决议,难度太大,对于苹果来说成本也过高。 但是E-song确实属于盛世、摩根士坦利、戈尔等人或机构共同拥有的研发中心,他们共享专利以及专利带来的商业价值。 陈子迩作为创立者及实际控制人确实在公司内部拥有相当的权威,可也不能说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