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我现在的功夫有长进了,对付这种平常的小青年,总觉得特别没意思,现在总算有点明白过来朱厌为什么会压着自己的功夫给人对打,这种一脚踢翻对手的战斗确实很无聊。 我正来回观望的时候,旁边一个其貌不扬的马仔,猛地蹿到我跟前,手里攥着一把二指来长的匕首直愣愣的刺向我的心口,速度快的一逼,绝对不是个平常小混子。 我慌忙往后倒退,险而又险的避开狗日的这一刀。不过胸口还是被他给划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