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本朝立朝一百多年来的成例,先皇的百日祭奠本不属于特别隆重的皇家典仪。如按《孝经》所说,逢父母丧,为人子者当守孝三载。然而,对于日理万机的皇帝而言,三年的时间不免过于漫长了些。 皇帝既然无法真正做到为故去的先皇和太后守孝三年,因此,就有那一干所谓的饱学之士、朝中司礼之臣为了迎合圣意,言之凿凿地替皇帝编造出许多理由,将为先皇和太后的守孝之期不断地缩短,并且径直由三年缩至一年,继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