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达到194部之多,几乎每10天就有一部法律制定出台。前述的《中华民国国防法》是在民国2年通过,民国3年正式试行的,而其相关法案如《服役法》、《军衔法》、《动员法》、《军事装备管理法》、《军事禁区管理法》等在这一时期开始试行,而《中华民国刑法》、《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中华民国民法》、《中华民国民事诉讼法》等四部重要的基干性法律也都制定了草案并予以试行,唯独国家的根本*――《中华民国宪法》却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