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元之用,本属权宜之计。如梁总长所言,墨西哥元在市场上己占优势,如自铸银元仍仿照其重量,加之我国铸币品质不如外国,恐更不能与之对抗。且中国一切赋税,均以两、钱、分、厘计算,若改两为元,实难折算。光绪三十三年(1907),清廷就银元本位和成色问题又征询各省督抚意见,当时主张用一两的有十一省,主张用七钱二分的共八省,可见意见颇不一致。为保持国权,我倾向于用一两银元……” “财政部是何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