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行股权带来的决策权,并享有优先融资权。 当时王星之所以敢签,估计也是想抱大腿兜底,靠着范连城的资金和门路,给自己留一条退路。 目前刚创立不久的魅团很缺钱,可还没到走投无路的地步,范连城真的遵守信用,平日里没多管王星在做什么,任由对方一手把持公司大权,仅仅留下对财务的监督管理权,随时可以要求查账。 乍一听说魅团名气很大,范连城自己都有些意外,近几个月以来他都没怎么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