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的各个决定之中,充当了重要的法律咨询,可以说也算是这次次级债大赚的功臣之一。 美国人的观念是,法律以外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去做,即使是违背道德和伦理,那都不应该受到惩罚。 如此的想法,恰好和以华国为首的东方思维截然相反。 在华国,法律是排在第二位的,人们的道德观念才是第一位,违背了人们千百年来的道德观念,后果绝对比违背法律要严重得多。 西方人的法律思维,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