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税警团我来组建,军官我来任命,高宗吾不得插手,清乡行动结束,税警团归建;第二,所有后勤物资、军饷由高宗吾解决;第三,清乡行动中,税警团由高宗吾指挥,但连以上军官任免,必须经我同意。” 林创提的这三个条件,无非就是想把这支杂牌军抓在自己手里,不想拱手送人。 也就是说,高宗吾有使用权,但没有所有权。 朱道山自是明白,就算有这三个条件,林创也算是给足了自己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