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的加盟国,就把这个国家的代理权卖给瑛国商人。 蒲萄牙,茜班牙,汾兰,比例时这些国家,就找珐国和?国。 至于珐、?、瑛、美这些国家自己。 说实话,他们是比较支持专利法的,因为每个国家都有很多专利攥在自己手上,乱来容易出大乱子。 张恒只要正常交税,再跟该国的大企业合作,被欺诈专利法的可能性很小。 扶桑这边倒是有些难搞。 实在不行,回头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