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牧之下有各司分管具体政务,诸如户司、刑司、礼司、工司、法司等等。 一州各司是具体处理事务的衙门,州牧基本不会像县令或知府那般亲自审案,除非极个别情况。 “严知府乃是老成之言,我看当由礼司与法司联合判案。” “这是最稳妥之策,毕竟涉及到上百读书人。” 象州的礼司,一直都是庆官们的自留地,当年景国接手象州,想要用景国官员或倾向景国的“景官”们占据各司的司正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