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者,周朝以来,百家而起,门客之风大盛,遂行御史之位,天子、诸侯、大夫、邑宰皆置,乃为负责记录的史官、秘书官。 然而,近百年来,御史之职位倒是有不小的变化,逐渐成为监察百官之所属,拥有直向君王上书的弹劾之权,职位虽不大,但可直通天听,权力十足。 秦廷御史最高者,当为御史大夫,其次下设御史中丞、侍御史、监御史等。监御史,掌管监察郡县制权,以督百事,以察百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