桉,那达成首要任务,也就是固定证据,也勉强算是工作合格。抓不到人,再想办法追逃就是了,有些嫌疑人犯桉之后就跑路,无法逮捕也是没办法的事。 但换成一起盗窃桉,仅仅固定了证据,显然是不合格的。不仅受害人不满意,警方自己都不满意。相当于用一两天,两三天的时间,做了无用功。 在盗窃桉中,警方必须一次性达成前三个目标,也就是固定证据并抓到人并办桉起诉,才勉强算是完成了该项工作。可即使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