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迟文號从随身携带的公文包里拿出了几张纸递给何志伟说 “我代表盛豪集团公司对罗副总家的这笔资金归属有异议,这是罗副总在遇害前几天,分两次从公司取款的凭证。你看这上有罗钺銘亲笔签字,正好是80万元。所以这笔钱就是公司的公款。” 何志伟接过来那张纸,是支出领款凭证!即不是借款凭证,也不是预支款项,也没有标明任何用途的支出凭证,一旦由石盛豪签字批准,这笔钱就是公司支付出去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