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钱和房本是他扣押,也应该由他发还,但是在发还的过程中,产生了争议。这时由他们双方去法院打官司,更切合何志伟的利益。那样不会给自己带来任何麻烦,只是苦了普济老尼。 但是扣押的物品,应该是从谁哪扣押还给谁。当事人去世了,就该由直系亲属领回,这也符合规矩。谁有争议,谁去法院主张自己的权益。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又能怎样?! 现在,得罪了尉迟大律师,得罪了盛豪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