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再次去见法官,是因为时间长了,记不清楚,把别的事扯在一起搞混淆了,请法官原谅他的错误。 申请鉴定是他的权利,法官也不便追究,问他:“到期还如不能归还,出差错造成损失愿意将下堰村砂石厂经营权进行抵偿。你能把这个意思再解释一下吗?” “这个意思都不懂?抵给他,当做赔偿,就是这个意思。” “没有说明是多少数额?” “当时还没有生产,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