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格林市,他们家有个十八岁的儿子,高大健美,精通多种乐器,还跟几个痞子一起搞了个乐队。 很多姑娘都对他们倾心。 其中就包括爱莎。 她认为利弗是她这辈子见过最英俊的小伙子。 爱莎疯狂地暗恋他。 这个姑娘热情又大胆,她频频出击,并且很幸运,过关斩将,压倒了其他姑娘,最终得到利弗的回应。 她成了他的正牌女友。 从三个月前开始,这两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