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偷了孩子?拐卖女童?老身冤枉,冤枉。” “大胆姜薛氏,还敢喊冤?本官见你是不知悔改。” 郭县令从签筒中抽出一根扔下去,“你偷女侯亲女的事证据确凿,人证具在,你亲生女儿也已认罪,女侯曾承认丢了女儿,你喊冤藐视本官按律当打你三十大板,本官最恨你行卑鄙之事,致使女侯同女儿骨肉分离,至今无法如同亲生母女,当加罚二十大板。 然你——念在你年老体弱,本官开恩,来人,重责四十大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