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弼里通外国一案,物证确凿,由二殿下与林太保共同呈上的密函,证明谢弼为谋求荣华富贵,与北狄使者陈斯,暗通款曲。” “信中,谢弼许诺在和谈过程中,将对陈斯提供暗中帮助,进而损害大梁利益。” “这封密函已经由证物司的官员审查过,书写笔迹,确凿出自谢弼之手。” “本案虽无人证,但仅凭物证,也可定谢弼之罪。” 诵读完案情后,大理寺卿自桌上拿起作为重要证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