藩国王位继承人与大明皇位继承人时,办法是一样的,皆要遵从两个基本准则,并依照七大序列选定继承人。 一个准则是“有嫡立嫡,无嫡立长;无嫡无长,兄终弟及”。 另一个准则是“国有长君,乃社稷之福”。 至于继承人的七大序列,由前往后依次是嫡子嫡孙、庶子庶孙、嫡弟庶帝、堂侄堂孙、堂弟、堂叔、旁支堂侄堂孙。 也就是说,嫡子嫡孙排在第一序列,庶子庶孙排在第二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