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他爹犯事丢了工作,养活不了娘儿俩,她妈就离了婚,带着他回了娘家。 后来他妈改嫁,给他找了个土豪后爸,从此他就过上了思聪般的生活。 不过和所有毛子一样,这小子从小就是个酒蒙子,嗜酒如命。 用他的话说,拿一瓣大蒜或者面包闻一下,能喝一瓶六十度的伏特加。 要实在没下酒菜,闻闻臭袜子脏衣服,也能干半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