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昭陵律法,卖身契分很多种,有短期长期之分,也有活期死期的区别。 像庄子上的佃户,高门贵府的仆从,一般签的都是活契,等契约到期,就可恢复自由,也不会与家人断绝关系。 但姜父那时为了多卖点儿钱,签的是死契。 契书一签,姜媚的生死就握在买家手中,与家人再无关联。 这种契书不是买卖双方就可以签订的,还要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