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庭。” 三十分钟后,审判长和两名审判员再次步入法庭。 审判他当庭做出了判决“本院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但经审理后认为,自诉人的自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所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故此,判决如下 被告人张大勇无罪。闭庭!”